爐灶是人們日常生活和生產中常用的加熱設備。爐灶的形式很多,按使用燃料的不同,
可分為煤、柴爐灶,液化氣爐灶,煤氣爐灶,天然氣爐灶,沼氣爐灶,煤油爐等。煤、柴爐灶還設有煙囪。炊事是指人們利用爐灶等加熱設備進行做飯、炒菜、烘烤、蒸煮等作業,與日常生活是息息相關的。 由于家庭爐灶的使用和炊事用火涉及千家萬戶,而發生在這些方面的火災事故占相當大的比例,所以必須重視家庭爐灶及炊事的防火。
一、煤、柴爐灶 1、火災危險性
(1)爐蓋、爐筒。爐體表面的輻射熱或竄出的火焰、火星引燃附近可燃物。
(2)建筑物的可燃構件、可燃物質與爐筒或煙囪靠得太近,而被熾熱的煙道烤著或煙道裂縫竄出的火焰引燃。
(3)爐膛內燃燒的煤。柴碎塊迸濺出來,落在周圍可燃物上起火。
(4)在爐旁烘烤衣物或用易燃液體點火發生燃燒或爆炸。
(5)將未熄滅的爐灰倒在可燃物上或被風刮到可燃物上起火。
2、防火措施
(1)爐灶和煙囪與可燃構件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一般情況下,金屬爐體、爐筒與周圍可燃物構件的距離應為70一100厘米;磚砌爐灶的門與可燃構件的距離應為37厘米;火墻為30一37厘米。如達不到要求,可用石棉瓦、磚墻。金屬板等不燃材料隔開,在木質地板上設置火爐時,必須用磚坯鋪成厚度不小于14厘米的隔熱爐墊,并在爐門前用70厘米 x 50厘米的不燃材料覆蓋地板。
(2)砌筑爐灶、煙囪等,要選擇合適的建筑材料。一般在粘土內摻入適量的砂子,可防止因高溫引起開裂。
(3)煙囪在悶頂內穿過保溫層時,在其周圍50厘米內應用難燃或不燃材料做隔熱層,并高出保溫層60厘米以上。保溫層上部應蓋上爐灰,嚴禁在悶頂內開設煙囪清掃孔,煙囪表面應刷成白色,高出屋脊。
(4)修建煙道時,分煙道與主煙道交接不要直接串通,人口之間差距不小于75厘米
(5)爐灶周圍不要堆放可燃物,不得在爐筒上烘烤衣物。使用爐灶時,嚴禁用汽油、煤油等易燃可燃液體點火。扒出的爐灰,要用水將余火澆滅或降溫后才可倒至安全地帶。
(6)發現爐灶、煙囪損壞、裂縫等,要及時修理。
(7)在柴草較多、居住密集的城鎮和村寨,以及靠近林區的地方,應在煙囪上或爐膛眼上加防火帽或擋板,以防爐灶、煙囪逸出火星,產生飛火。
(8)金屬爐筒與墻內煙囪連接時,插入的深度不應小于10厘米。兩節爐筒套接時,接駁的長度不應小于其半徑,接痕應抹泥封閉。
(9)使用爐灶時,要始終有人看管,并做到人離火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