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、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;
92、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、用電、用油、用氣安全檢查。鼓勵家庭自備簡易滅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;
93、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視頻、警示牌或者采用廣播等形式對公眾提示火災的危險性;
94、阻礙消防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,或者對履行職責的消防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圍攻、打罵、侮辱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處罰;
95、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消防設施、預防火災、報告火警的義務;
96、單位和個人都有舉報和投訴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權利;
97、單位、個人都應當為火災報警無償提供便利,不得阻攔報警。嚴禁謊報火警;
98、消防隊、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、實施應急救援,不收取任何費用;
99、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等單位,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;
100、廣播、電視等有關新聞媒體,有義務向社會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。